这几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合同期满也不行!(下)
人力资源管理
2019-07-14 17:18
有人说,劳动合同就像“卖身契”,合同期满,双方就能“像风一样自由”,续约解约,一切随心。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真有的用人单位信了,结果可能就成了轻则被diss,重则吃官司,一不小心就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强行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那么,哪些情况下即便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任性解约呢?
05、职工本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注意:职工本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十五年,且职工本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能以无过失解除或裁员,终止与职工本人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等到职工退休后,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45条还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期满,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至劳动者退休。
06、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注意: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需待法定情形消失时才可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补充:若单位内女职工处于哺乳期,正常情况下,需续延合同到哺乳期满(哺乳期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
07、职工个人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十年,且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职工个人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并已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注意:职工个人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十年,且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且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不能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8、职工个人与单位已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注意:职工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职工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则可以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同意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权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与之终止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9、职工个人在单位任职满一年,且未签订劳动合同
注意:职工个人在单位任职满一年,且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无权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HR要学会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招聘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为企业合规的同时,避开法律风险。职场人也应该掌握劳动合同相关知识,必要时会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